关于修改《人民币存款账户(II类/III类)申请须知》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我行”)进行了系统升级,并因此修改了《人民币存款账户(II类/III类)申请须知》(下称“申请须知”)相关规定,修改后的《申请须知》自2020年6月5日起生效。现将主要修改要点罗列如下供您参考,您也可以至我行官方网站“帮助–〉个人银行客户欢迎手册–〉实用信息”查询最新版的《申请须知》,了解相关具体内容。

修改要点:

  1. I类户验证方式变更:

在线申请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II类)时,如使用非我行的借记卡作为绑定银行卡,无需授权我行自绑定银行卡代扣10,001完成I类户验证,因此,删除了《申请须知》第一条第2款第(1)项下的相关规定。

  1. 未激活账户

补充了第三条第4款关于“未激活人民币存款账户(II类)”的适用情形,修改后的具体规定如下:

“开户申请期间,如绑定银行卡发卡行为下述银行(该清单将不时更新,请以开户申请时的具体提示为准):渣打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在通过身份验证后,可成功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II类);如绑定银行卡为前述银行且因系统验证原因导致您无法成功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II类),或绑定银行卡非前述银行的,本行将为您开立未激活的人民币存款账户(II类), 须由您自行通过绑定银行卡向该账户充值单笔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1元以激活该账户。如该账户自开立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完成激活,则默认为您同意并授权本行在前述期间届满后关闭该账户。”

  1. 转账限额

更新了第四条第1款第(4)、(5)项中关于人民币存款账户(II类/III类)转账限额的规定,修改后的具体规定如下:

4)人民币存款账户II/III类)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消费限额和本行网上银行电子支付限额的规定。目前人民币存款账户(II)与绑定账户之间转账无单笔和单个自然年限额,但单日限额受限于不同银行计划每日可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电子支付的最高交易限额:(1)个人理财客户-人民币100,000元;(2)优逸理财客户-人民币200,000元;(3)优先理财及优先私人理财客户-人民币1,000,000元,并受限于人民币存款账户(II类)的账户总资产限额人民币2,000,000元;人民币存款账户(II)与非绑定账户之间转账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消费的单日/单笔限额合计为人民币10,000元,单个自然年为人民币200,000元。

        人民币存款账户(III)与绑定账户之间转账无单笔和单个自然年限额,但受限于人民币存款账户(III类)的账户总资产额人民币2,000元;人民币存款账户(III类)与非绑定账户之间转账及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消费的单日/单笔限额合计为人民币2,000元,单个自然年为人民币50,000元。

5)人民币存款账户(II/III类)通过移动银行/网上银行提交的行内他人转账及跨行转账每日笔数合计不得超过10笔。”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