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汇用途说明
境内个人请以实际购汇用途进行资金属性的选择
一)因私旅游
指跨境从事观光,朝觐等旅行活动期间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境内居民出境旅行节余外汇结汇应计入本项。
二)境外留学
指跨境从事留学活动期间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三)公务及商务出国
指跨境从事公务及商务活动期间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四)探亲
指跨境从事探亲活动期间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五)境外就医
指跨境从事就医活动期间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六)咨询服务
包括与法律,会计、广告、展会等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相关的服务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七)职工报酬和赡家款
包括职工报酬和赡家款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职工报酬指在境外工作的我国居民个人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在我国境内工作的非居民个人的外汇支出售汇。赡家款指我国居民个人接受境外亲属提供的用以赡养亲属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向境外亲属提供的用以赡养亲属的外汇支出的售汇。
八)境内外汇储蓄存款
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在境内银行做活、定期储蓄存款或购汇时无法确定最终用途暂存入账户作为储蓄存款。
九)购买境内外汇理财产品
境内居民个人购买银行发行的境内外汇理财产品(不属于银行的QDII产品且不属于投资于B股的产品)。
十)其他经常转移
指在无同等经济价值回报的情况下,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提供或者接受经常性转移的金融资源,包括税款、捐赠、遗产、赔偿等所有非资本转移的转移项目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十一)其他服务
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包括电信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文化和娱乐服务、政府服务等。
十二)其他 – 对境外证券投资(仅适用于购买银行QDII产品或是投资于B股的外汇理财产品)
指境内居民个人购买银行的QDII产品或者是投资于B股的外汇理财产品。
十三)投资收益
指因提供金融资产而获得的回报。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投资项下的股息、红利、利润和利息等收益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我国居民向国外政府缴纳的产品税(如进口税、出口税和消费税)计入本项。包括居民外币投资负收益,承租非居民所有的境内房产的租金支出购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