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投资风险仅涵盖本理财产品的部分投资风险。客户还需阅读《渣打银行代客境外理财协议》/《综合理财服务主协议》中的“风险提示”章节,并在理解本产品、挂钩的境外产品及其相关风险之后再作投资决定。
3.1 除非交易文件明确允许或法律规定,理财产品不得在约定到期日之前赎回。如客户要求进行特殊提前赎回,需获得银行的书面同意,并且,客户需要承担特殊提前赎回产生的的费用和对银行造成的损失,比如因终止投资相关的对冲及融资安排引发的费用等。因此,客户赎回后的金额可能远低于投资本金。
3.2 对于代客境外理财产品,若允许提前赎回,则赎回金额将根据计算机构届时公布的赎回价格确定。赎回价格涵盖了客户需承担的境外产品发行人或其附属机构为终止投资相关的对冲及融资安排引发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因挂钩标的价格波动造成的相关费用、同业市场拆借成本变化引致的相关费用、赎回总量限制导致的相关费用等。因此,客户赎回后的金额可能远低于投资本金。
3.3 银行有权在任何时候全部或部分终止理财产品。
10.1 理财产品可能受境外法律法规的管辖。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银行和境外产品发行人延迟或无法履行本身在理财产品中的义务。
10.2 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可能导致理财产品发生变化,客户须承受相应的法律风险。
11.1 基于理财产品的特性,如理财产品或境外产品实际募集的金额未能达到最低总额或超过最高募集上限,或在交易日前相关市场波动异常,或者境外产品发行人在交易日之后发出的关于境外产品的最终文件与银行已经确认的文件之间存在重大不一致,银行保留取消有关申请或者调整或终止相关理财产品和交易文件的权利,且不承担任何成本、费用、利息和责任。
11.2 因银行和境外产品发行人不能控制的情况直接或间接导致银行和境外产品发行人延迟或未能履行在理财产品中的义务,或导致理财产品损失或价格剧烈波动从而不能及时完成止损变现,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限制、有关的交易所、清算所或其他市场暂停交易、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电话或其它接收系统故障、盗窃、战争、罢工、社会骚乱、恐怖活动、自然灾害、流行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