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美國證券交易法令對投資人權益保障之規範不完全適用於美國股票小型收購(MINI-TENDER OFFER,下稱「美股小型收購」),且美股小型收購之買方保有延長收購時間、修改價格及限制退出之決定權,可能導致參與該收購之投資人權益受損,即日起,為周全保護投資人,本公司就委託人權益事項有關美股收購之通知以公開收購(TENDER OFFER)為限,不再主動通知或公告美股小型收購。如投資人未來主動參與美股小型收購,請務必留意相關風險。
由於美國證券交易法令對投資人權益保障之規範不完全適用於美國股票小型收購(MINI-TENDER OFFER,下稱「美股小型收購」),且美股小型收購之買方保有延長收購時間、修改價格及限制退出之決定權,可能導致參與該收購之投資人權益受損,即日起,為周全保護投資人,本公司就委託人權益事項有關美股收購之通知以公開收購(TENDER OFFER)為限,不再主動通知或公告美股小型收購。如投資人未來主動參與美股小型收購,請務必留意相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