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卡申請人需於本頁面「立即辦卡」申辦渣打優先理財無限卡,並符合以下條件,方能享有尊享新戶好禮二選一回饋。
2. 全新申辦渣打優先理財無限卡(以下稱「無限卡」)定義:限於活動期間(2025/10/1~2025/12/31)全新線上申辦無限卡之正卡持卡人(以下稱「正卡人」)始得參與。全新申辦係指申辦當下未持有渣打無限卡正卡者,並於活動期間使用專版申請書申辦上述卡別且於2026/2/28前核卡者。
3. 新戶消費條件:正卡人須申請電子信用卡月結單(回饋時仍需持續使用電子信用卡月結單)並於核卡90天內成功登入渣打行動銀行或網路銀行至少一次(不含線上立即開卡/線上立即繳款功能),新卡於核卡後90天內(不含核卡當日)累積新增消費達以下條件,享新戶好禮二選一。
1. 精選飯店平日住宿一晚與遠東SOGO商品禮券10,000元僅可擇一回饋,需於申辦信用卡時於申請書選定且後續不可更換,若申請書上未勾選首刷禮項目,則視為選擇遠東SOGO商品禮券10,000元。
2. 本活動刷卡金額之計算以消費日為準且需於消費日後10日內入帳,若有付款失敗、退貨、取消交易、授權未完成、簽帳爭議或活動前之消費於消費累計期間刷退重刷(視為原同筆消費之重複交易行為),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刷卡金額之計算不包含:循環利息、預借現金、年費、違約金、延滯金、通信貸款、學費(包含但不限於學雜費、報名費、書籍費、校友中心或校園內相關消費、補習班/才藝/健身課程、線上課程等,以消費商店所屬收單機構登記之行業代號認定為準)、各項代扣繳費用(如公用事業費用、eTag 儲值、路邊停車費、各項罰款、基金、透過各繳費平台繳納之各項費用等)、稅捐(如地價稅、所得稅、房屋稅、牌照稅、燃料費等)、代償、各項手續費用(如掛失或預借現金手續費)等,亦不包含已獲得本行其他信用卡刷卡活動(包含但不限momo、PChome、Shopee…等)回饋之刷卡消費金額。使用商店分期付款消費者,以分期付款總金額計算,不包含活動前已申請分期付款之刷卡金額;使用本行紅利點數折抵消費者,以折抵紅利點數後金額計算;使用商店端發行之各種形式禮券/抵用券/購物金消費者,以折抵後之刷卡金額計算。本活動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Visa金融卡恕無法參加本活動。
3. 符合精選飯店平日住宿一晚回饋條件者,本行將於下表回饋檢核時間後至回饋時間,以簡訊通知符合活動資格之正卡人,請收到簡訊通知之正卡人依照簡訊通知內容兌換精選飯店平日住宿一晚,兌換時間為收到簡訊通知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逾期恕無法兌換;符合遠東SOGO百貨商品禮券10,000元回饋條件者,本行將於下表回饋檢核時間後至回饋時間,以掛號/宅配寄送至正卡人留存於本行之信用卡帳單地址(恕無法指定寄送時間與配送方式),贈品均不得轉讓、轉售或折換現金,若於回饋時間後一個月內未收到精選飯店平日住宿一晚兌換簡訊通知或遠東SOGO商品禮券10,000元,請正卡人致電本行客服查詢,逾期恕無法處理。消費計算時間、回饋檢核時間、回饋時間、回饋資格、單月回饋上限請詳下表說明。回饋時,正卡人所持有之無限卡需為有效卡且需符合合格優先私人理財貴賓回饋資格定義,若正卡人發生信用卡逾期繳款、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掛失不補發、卡片失效、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或違反本活動信用卡注意事項之情事,即喪失參與本活動及回饋之資格。本活動刷卡消費金額之認定需為有效訂單(即持卡人成功繳款且未退貨退款),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買受之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售回,或其他原因於信用卡帳單有以信用卡退還交易款項之情況,致使新增之刷卡消費總金額未達本活動之消費門檻,或因簽帳爭議、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持卡人利用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取得回饋資格者,本行將逕予以取消活動回饋或拒絕將該消費金額納入累積消費金額之計算,且不另行通知。
回饋時程
| 核卡日 | 消費計算期間 | 回饋檢核時間 | 回饋時間 | 合格優先私人理財貴賓回饋資格 |
|---|
| 2025/10/1~10/31 | 核卡日後90天 | 2026/2/28前 | 2026/3/31前 | 2025年11月、2025年12月、2026年1月之平均往來資產餘額或月底往來資產餘額均達等值新台幣3,000萬元(含)以上 |
| 2025/11/1~11/30 | 核卡日後90天 | 2026/3/31前 | 2026/4/30前 | 2025年12月、2026年1月、2026年2月之平均往來資產餘額或月底往來資產餘額均達等值新台幣3,000萬元(含)以上 |
| 2025/12/1~12/31 | 核卡日後90天 | 2026/4/30前 | 2026/5/31前 | 2026年1月、2026年2月、2026年3月之平均往來資產餘額或月底往來資產餘額均達等值新台幣3,000萬元(含)以上 |
4.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交付、商品瑕疵退換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處理,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依「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持卡人進行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
5. 本行保留變更/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詳細活動內容請以本行最新之官網或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