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定特店辦理之分期0利率活動之分期付款所適用的期間、商品、消費門檻與期數,以各指定特店現場或網站公告為準。
- 分期付款交易金額將自核准日起,依分期期數按每月為一期,由持卡人平均攤還(下稱「分期付款每月應攤還金額」),除不盡之餘額(以元為單位)應併入第一期應繳金額中攤還。「分期付款每月應攤還金額」應計入持卡人之信用卡「當期一般新增消費帳款」及「當期最低應繳金額」中,不得使用循環信用繳款,逾期未繳或繳交不足應依信用卡合約書之規定繳交逾期費用及循環信用利息。
- 持卡人於分期付款期間應按時繳納每期帳單金額,如有繳款未達當期最低應繳金額而產生逾期滯納金之情形或持卡人於分期付款期間內取消卡片,本行無需事先通知或催告持卡人,即得將所有剩餘未還分期付款本金視為全部到期,並一次列入下期帳單之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中。
- 本信用卡分期交易係由本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本行。分期付款總金額於刷卡交易當時即佔用持卡人的信用額度。持卡人應妥善保管其分期付款簽帳單或電子簽帳端末機簽帳單據收執聯,以便日後查詢。
- 持卡人特店分期消費將不列入原卡片紅利點數、現金點數或現金回饋計算。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保留變更、終止及同意信用卡持卡人參與本活動之權利,任何補充說明以本行網站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