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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動限本行優先私人理財/優先理財貴賓持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在台灣地區發行之信用卡(以下稱”渣打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始得參與。以渣打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限持卡人本人或其配偶,每一申報戶以一張渣打信用卡為限,逾期申報案件不適用本活動。以本人或配偶之渣打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授權僅限一次,授權完成後,無法重複申請。
- 渣打信用卡持卡人,可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輸入持卡人(限納稅義務人或配偶)身分證統一編號、應繳稅額、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取得授權號碼後,將授權號碼填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或鍵入申報軟體。前述稅款於取得授權碼後,不論是否分期,將會佔用該渣打信用卡額度;信用卡繳稅交易成功與否,係以信用卡網路繳稅網站( https://paytax.nat.gov.tw/ )之顯示資訊為準。
- 以渣打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恕不計算紅利積點、現金點數或現金回饋。
- 渣打信用卡分期繳稅,最低申辦金額為新台幣1,000(含)元,最高不得超過原始信用額度。可分期期數:3期、6期、12期,分期0利率且免手續費。
- 持卡人申辦綜所稅分期,一經本行核准即生效力,不得取消。若持卡人有逾期欠款、臨時額度調整期間、超過信用額度或其它違約之情事,恕不得申辦綜所稅分期;若申請人非直接使用渣打信用卡(例如:透過橘子支付…等方式)繳納綜所稅,致無法判斷該筆交易為綜所稅款項,亦不得申請稅款分期。
- 以渣打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授權繳稅金額若超過當時可用之信用額度,請於3個工作天前致電渣打客服中心或於官網留言申請臨時提高信用額度,惟本行保有准駁與否之權利(臨時額度調整期間結束後,超過原額度之刷卡金額將納入下期最低應繳金額,不得採用循環繳款)。持卡人若於完成信用卡繳稅之授權後,因繳稅金額變更或納稅義務人改變等原因,而須取消授權,最遲須於2025/6/30當日14:00前撥打客戶服務專線 02-4058-0088 申請取消授權,經確認授權已取消者,得於繳納期間,再次申請授權以渣打信用卡繳納稅款。
- 若申報資料經國稅局核定須退稅,將依一般退稅程序辦理,稅款不退回信用卡帳戶。
- 以渣打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以持卡人自行輸入之身分證字號及扣繳信用卡卡號等資料為準,持卡人應對其負全部責任,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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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動限渣打優先私人理財合格貴賓參加,渣打優先私人理財合格貴賓認定標準:2025年5月至2025年9月之每月平均往來資產餘額或月底往來資產餘額,連續四個月均須達等值新台幣3,000萬元(含)以上。
- 本活動之單筆金額以總金額計算,若該筆綜合所得稅分期交易未經本行核准,恕無法獲得NT$3,000刷卡金回饋。
- 本行將於活動結束後核對持卡人是否符合活動資格,符合資格之持卡人,本行將於2025/9/30前回饋額外獲贈之刷卡金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刷卡金回饋僅限扣抵信用卡帳上之金額,不得提領、折現或轉讓。惟於回饋時,正卡持卡人所持有之渣打信用卡須為有效卡,若正卡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逾期繳款、停卡、卡片失效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或本活動注意事項之情形,即喪失參與本活動及回饋之資格。本活動繳納綜所稅金額之認定須為有效交易(即持卡人成功繳款且未取消未退稅),若前述綜所稅款項發生交易爭議或取消、退還稅款,進而改列爭議帳款或產生以任何形式退還稅款之情形,恕不列入本活動刷卡消費金額之計算;如持卡人利用任何違反誠信原則(包含但不限透過小額大量拆分稅額方式繳納稅款…等)之方法取得回饋資格者,本行將逕予以取消活動回饋或拒絕將該消費金額納入累積消費金額之計算,且不另行通知。
※相關活動辦法及活動詳情,以本行官網最新公告為準,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本行保留變更、終止及同意信用卡持卡人參與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