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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動限本行優先私人理財/優先理財貴賓持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在台灣地區發行之信用卡(以下稱”渣打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始得參與。以渣打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限持卡人本人或其配偶,每一申報戶以一張渣打信用卡為限,逾期申報案件不適用本活動。以本人或配偶之渣打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授權僅限一次,授權完成後,無法重複申請。
- 渣打信用卡持卡人,可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輸入持卡人(限納稅義務人或配偶)身分證統一編號、應繳稅額、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取得授權號碼後,將授權號碼填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或鍵入申報軟體。前述稅款於取得授權碼後,不論是否分期,將會佔用該渣打信用卡額度;信用卡繳稅交易成功與否,係以信用卡網路繳稅網站( https://paytax.nat.gov.tw/ )之顯示資訊為準。
- 以渣打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恕不計算紅利積點、現金點數或現金回饋。
- 渣打信用卡分期繳稅,最低申辦金額為新台幣1,000(含)元,最高不得超過原始信用額度。可分期期數:3期、6期、12期,分期0利率且免手續費。
- 持卡人申辦綜所稅分期,一經本行核准即生效力,不得取消。若持卡人有逾期欠款、臨時額度調整期間、超過信用額度或其它違約之情事,恕不得申辦綜所稅分期;若申請人非直接使用渣打信用卡(例如:透過橘子支付…等方式)繳納綜所稅,致無法判斷該筆交易為綜所稅款項,亦不得申請稅款分期。
- 以渣打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授權繳稅金額若超過當時可用之信用額度,請於3個工作天前致電渣打客服中心或於官網留言申請臨時提高信用額度,惟本行保有准駁與否之權利(臨時額度調整期間結束後,超過原額度之刷卡金額將納入下期最低應繳金額,不得採用循環繳款)。持卡人若於完成信用卡繳稅之授權後,因繳稅金額變更或納稅義務人改變等原因,而須取消授權,最遲須於2026/6/1當日14:00前撥打客戶服務專線 02-4058-0088 申請取消授權,經確認授權已取消者,得於繳納期間,再次申請授權以渣打信用卡繳納稅款。
- 若申報資料經國稅局核定須退稅,將依一般退稅程序辦理,稅款不退回信用卡帳戶。
- 以渣打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以持卡人自行輸入之身分證字號及扣繳信用卡卡號等資料為準,持卡人應對其負全部責任,不得有異議。
※相關活動辦法及活動詳情,以本行官網最新公告為準,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本行保留變更、終止及同意信用卡持卡人參與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