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本行一般客戶(註1) 本行優先理財客戶(註1)
外幣票據限制 不接受經轉讓之外幣票據。
票據幣別之限制:以本行外匯匯率看板公告之匯率幣別為限,其他幣別不得辦理。
票據種類之限制:未到期票據、限制提示地之票據、過期6個月之票據或金額過小等不得辦理。
* 金額過小定義:澳幣100元以下。 加幣300元以下。 其他等值金額50元美金以下。
託收費用(註2) 單張票面面額萬分之五;非美國運通旅行支票係以單筆交易之總託收面額計算(再折合台幣,最低200最高800元) 單張票面面額萬分之五;非美國運通旅行支票係以單筆交易之總託收面額計算(再折合台幣,最低100最高800元)
國外託收處理費用:視國外各家銀行之規定。
光票託收退票:視國外各家銀行之規定。
是否需增提保證人  
託收期間   自103年4月1日起,本行所受理之光票託收案件解款時間調整如下說明。

解款時間,視外幣票據種類/幣別/付款銀行地點而異。
美金–美國地區付款:20天解款
港幣–香港地區付款:20天解款
新加坡幣–新加坡地區付款:20天解款
其他幣別及地區:30天解款
上列天期為日曆天,付款日遇例假日,則順延次一營業日入帳,惟付款仍應憑本行收妥款項為最終付款條件。

註1:本行客戶係指於本行開立新臺幣或外幣存款帳戶之客戶。
註2:收費內容參照「金融服務收費標準」。

您即將離開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網站。

您即將離開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網站。若您同意繼續請選擇「進入網站」,若不同意繼續請關閉本視窗。

提醒您!離開本行網站後,進入業者經營的網站,則不屬本行控制與負責範圍內,包括客戶隱私權保護及客戶資訊安全事項等,將由該業者自行負責。

進入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