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產品
微型保險是政府基於照顧弱勢民眾的投保權益,於98年7月發布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並於103年6月、107年12月、110年12月修正。金管會表示,微型保險推動目的在於使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族群每年能以負擔得起的保費,購買基本保險保障,協助強化該等族群之風險抵抗能力,避免因突發事故致個人或家庭經濟生活陷入困境。考量通貨膨脹因素對經濟弱勢者所得之影響,為使「應注意事項」經濟弱勢者所得上限可妥適反映經濟弱勢之實質,並衡酌經濟弱勢者所得來源以薪資所得為主,爰以「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之合計數」作為經濟弱勢者所得上限,藉由與所得稅法連結,反映物價上漲對於經濟弱勢者所得之影響,並可擴大微型保險所涵蓋之經濟弱勢者範圍。可投保微型保險之資格包含:
註1:前項所稱家庭成員,係指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您即將離開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網站。若您同意繼續請選擇「進入網站」,若不同意繼續請關閉本視窗。
提醒您!離開本行網站後,進入業者經營的網站,則不屬本行控制與負責範圍內,包括客戶隱私權保護及客戶資訊安全事項等,將由該業者自行負責。